11月12日,重庆市召开2019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红参加会议并讲话,全市38个区县、万盛经开区、两江新区生态环境部门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同志以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特邀市高法院、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到会指导。会上传达了生态环境部2019年生态环境损害与鉴定评估培训会议精神。万州区、长寿区、江津区、南川区、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及两江新区分局作交流发言。市高法院、市司法局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理、损害鉴定评估相关内容作指导发言。
黄红副局长强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各区县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把改革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要求,全力抓好落实。她指出,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为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但改革工作中也暴露出各区县工作进展不平衡、值得总结推广的案件较少等问题。她强调,各区县要认真贯彻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鉴定评估培训会有关精神,严格按照国家改革方案、重庆实施方案狠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贡献力量。(文/法规处)
本文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内容均来自于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及站点所有,如有对您造成影响,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